Rules

January 4th, 2020

槟华女中华乐团团规(2020)

总则
1.每一位团员将会有16分团分(中一至中五)
2.若团分被扣完,团员将会失去当执委的资格。
3.只有顾问老师,主席和纪律有权力扣团员的分数。
4.退出的团员不可再参加华乐团。

5.若团员一年的出席率无法达至总练习次数的80%,团员将会被自动取消会员资格,并列入黑名单(团员从此不可参加华乐团)。

练习

华乐练习时间表
星期一 上午班:2.15pm – 3.45pm

下午班:10.30am – 12.30pm

整齐的校服,白鞋和白袜。
星期三 下午班:10.30am – 12.30pm (制服日)蓝色校裙和华乐T-shirt。

 

星期六/假期 新生:8am-10am

旧生:8am-12.30pm

 

-华乐T-shirt/PJK T-shirt/其他学校团体的T-shirt

_校鞋/运动鞋/包鞋

-长裤至脚裸

1.练习时,团员不可擅自离开乐室。
2.若团员有急事而被迫离开,团员必须得到主席和台上的团员或指导老师的允许。
3.若团员被发现在练习时间闲逛,团员将受到校规处分。
4.下午班练习完毕后一定要准时回班上课,若被发现缺课或迟进班上课,将受到校规处分。
5.不可随意以华乐团名义旷课,违规者将有学校纪律处给予惩罚。
6.练习时,团员不可阅读任何刊物,闲聊,吃东西,玩电话及做出任何不当的行为。违规者将一律被扣两分团分。

7.团员的手机在练习时必须调至静音状态。

8.除非有急事,团员是不被允许接任何电话。

9.团员必须准时出席每一次练习,不可迟到或早退。
10.若团员在一年内迟到超过3次,团员将被扣一分团分。

11.若团员无法出席练习,团员必须事先通知主席与该团员乐器的首席。如果没有通知,将会被罚跑操场1或2圈。
12.团员被鼓励在缺席的练习前呈交该信件给文书。
13.缺席的信件必须在3个练习内呈交给文书。迟交信件者将被罚RM1。
14.团员所呈交由家长签准的请假信一年只可以接受15封。 呈交15封家长信以上的团员将被扣一分团分(以每一封家长信计算)。
15.家长同意书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内交还给文书或级代表。
16.团员在练习时都必须穿上正确的衣着。违规者将被扣一分团分。
17.团员必须在练习时戴上名牌,否则将被罚RM1。
18.不见名牌的团员必须马上通知主席和纪律,并交上RM10以重做名牌。
乐器
1.借用乐器者必须向乐器管理登记名字,才可以把乐器借回家。
2.没有登记名字而私自借乐器的团员将以偷取乐器,被扣5分团分。
3.若乐器損壞坏或不见,使用该乐器者必须负责赔偿。
4.团员一定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归还乐器给乐器管理。逾期者将被罚RM2。
乐架
1.团员必须小心使用乐架。
2.团员使用乐架完毕后,必须锁紧,再小心地放回规定的位置。
3.若团员被发现損坏乐架,团员必须做出赔偿。

 

制服
1.团员必须在演出前向制服管理索取制服。
2.团员一定要在演出前把制服熨平,否则将被罚RM10。
3.若团员損坏或把制服弄不见,团员必须做出赔偿。
4.团员必须在毕业/转校/退出之前把制服归还。
卫生
1.团员不可将垃圾随地丢在乐室里。

2.团员禁止在乐室里吃东西(除非获得允许)。
3.团员禁止把食物和食物的包装丢进乐室的垃圾桶里。
4.团员必须依照卫生组长所编排的值日生表进行打扫工作。
5.若值日生没有执勤,值日生将被扣一分团分。
6.若值日生无法执勤,值日生必须通知卫生组长和找人代替,否者将以没有做值日论而被扣一分团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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